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一本环保有限公司年收集3000吨废矿物油储存中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二楼 行政审批股,邮编:5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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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一本环保有限公司年收集3000吨废矿物油储存中转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一本环保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连州市保安镇新塘产业园114线东侧地段(连府国用[2015]第00411号)车间二 |
环评机构: | 广东一本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租用清远市连州市保安镇新塘产业园114线东侧地段车间二作为经营场所,项目内主要建筑物为办公室、储罐区、装卸区、空桶存放区、危废仓等,主要从事收集、暂存废矿物油,不涉及后续处置环节,项目总投资 300 万元,预计年中转废矿物油 3000 吨,废矿物油主要收集范围为连州市、阳山县、连南自治县、连山自治县及周边地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废气主要以无组织非甲烷总烃为主,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4.0mg/m3。(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委托资质公司清运至清远民族工业园有限公司(新塘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3)声环境: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临时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5)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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